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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6 09:02·掌上曲靖

绣娘装扮美艳端坐在床边望着方源深情款款地道:三郎你我今日终于成为夫妻了我就知道我是没有看错人的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2022-03-15 02:03·证券日报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2-017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2年3月14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50.15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3,571.5480万股的1.11%●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或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2年3月14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42.19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54名激励对象授予150.1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1、2022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对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对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对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对于核实<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飞飞飞.蝉蝉别.肠辞尘.肠苍)披露了相关公告2、2022年2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飞飞飞.蝉蝉别.肠辞尘.肠苍)披露了《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怀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3、2022年2月18日至2022年2月2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收到个别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问询经向当事人进行解释说明当事人未再提出其他问询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2022年3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飞飞飞.蝉蝉别.肠辞尘.肠苍)披露了《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13)4、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对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对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对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2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5)5、202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对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鉴于2名激励对象在授予日前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56人调整为154人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由152.15万股调整为150.15万股预留权益数量由33.92万股调整为35.92万股预留比例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量的20%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相关内容一致(三)董事会对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3月14日授予价格为42.19元/股向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154名激励对象授予150.1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1)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在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内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3月14日授予价格为42.19元/股向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154名激励对象授予150.1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1)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3月14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中对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5)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建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公司薪酬考核体系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凝聚力;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3月14日授予价格为42.19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54名激励对象授予150.1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四)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1、首次授予日:2022年3月14日2、首次授予人数:154人3、首次授予数量:150.15万股4、首次授予价格:42.19元/股5、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6、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1)首次授予权益的有效期为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首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上述重大事项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公司将对满足归属条件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统一办理归属手续归属条件未成就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当期不得归属也不得递延至下一个归属期归属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7、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二、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四)除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取消其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3月14日授予价格为42.19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54名激励对象授予150.1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四、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按照《公司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公司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一)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公司将按照首次授予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该模型以首次授予日2022年3月14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1、标的股价:87.37元/股(首次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2、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3、历史波动率: 13.5207%、16.3105%、17.3749%(分别采用上证指数近1年、2年、3年年化波动率);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2年、3年存款基准利率);5、股息率:0.3327%(采用公司最近1年的股息率)(二)预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实施后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首次授予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根据公司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注:1、上述费用不代表最终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3、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4、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上述测算部分不包含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预留部分授予时将产生额外的股份支付费用本次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次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到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次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对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截至报告出具日中信博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所必须满足的条件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4号》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4号》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特此公告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3月15日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2-018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3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0日以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蔡浩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一)审议通过《对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鉴于2名激励对象在授予日前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56人调整为154人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由152.15万股调整为150.15万股预留权益数量由33.92万股调整为35.92万股预留比例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量的20%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审议通过《对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3月14日授予价格为42.19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54名激励对象授予150.1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2-019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0日以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一)审议通过了《对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的2名激励对象在授予日前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在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内调整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审议通过了《对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在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内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3月14日授予价格为42.19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54名激励对象授予150.1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3月15日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2-016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3、2022年2月18日至2022年2月2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收到个别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问询经向当事人解释说明当事人未再提出其他问询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2022年3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13)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鉴于2名激励对象在授予日前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56人调整为154人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由152.15万股调整为150.15万股预留权益数量由33.92万股调整为35.92万股预留比例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量的20%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四、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鉴于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在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内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在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五、监事会意见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在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内调整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调整程序和内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七、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公司本次调整已获得相关授权与批准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编剧:
/
更新:

2024-11-16 18: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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